□张北坪
重庆直辖后,城市建设不断加快,我们也越来越注重城市公共文化景观在美化靓化、提升城市形象方面的重要作用,但目前,重庆城市公共文化景观尚存在同质化、艺术感染力较弱、视读效果不理想、主题及形式滞后、标志性景观欠缺等问题。笔者以为,从城市公共文化景观的操作层面上,应当充分运用“加减乘除”法,切实把重庆城市公共文化中的特色和优势放大,把不利和缺陷最大限度地缩小甚至根除,从而建设与直辖市地位相匹配的城市公共文化景观。
一、“加”法———吸收先进理念
“加”管理。我市尽管成立了城市雕塑办公室,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城雕办的工作职能应当重新界定。城市文化景观建设应当从园林、生态环境系统等角度统筹考虑,做到“一盘棋”。建设城市雕塑应当认真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从制度上、机制上减少“垃圾雕塑”产生的概率。同时,应当注重对已建作品的管理,有的作品由于缺乏后期管理维护,锈迹斑斑,与其美化,实际在丑化。
“加”生态。建设公共景观作品要尊重人们对自然的心理诉求,将自然环境与人工设置结合,达到人与自然的亲和。因此,要顺应自然,尽量让自然做功,利用乡土材料和本土植物,使新的设计对环境的影响达到最少,并有利于生态条件的改善。应当鼓励采用一些较为自然和朴素的建设材料。
“加”互动。互动是作品的延伸,也是作品的组成部分。任何城市公共文化景观都不是艺术家的独语,而是大众的审美需求。注重互动性还体现在,观众在欣赏作品时,甚至可以深入作品其间,与作品溶为一体,成为作品的一部分。
二、“减”法———减轻资金压力
政府统筹减轻资金压力。城市文化景观是艺术品是奢侈品,需要大量经费保障。就建设经费渠道而言大致有如下几种:政府的财政经费开支;企业出资建设,或赞助建设;民间渠道募集资金。
通过市场运作减轻资金压力。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文化建设。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公共文化建设事业中来,筹措充足的建设资金。对于投资者,可以通过作品的冠名权加以回报。但切忌不能为了筹措建设资金,使商业气氛过浓,从而降低或淡化了作品的文化气息,从而影响到作品的品质。
三、“乘”法———做大特色文化
“乘”历史文化。重庆开埠历史久远,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古文化遗址、古人文景观众多。重庆也是一座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城市,革命纪念地和陪都遗址是重庆的象征性历史文化,百万三峡移民、美女和“棒棒”等等都是城市文化景观可供表达的元素,都应当充分挖掘和展现出来并传诵下去。
城市文化景观的定点布局,不能以牺牲历史遗迹为代价,需要处理好眼前的经济效益与长远的文化效益之间的关系。历史遗迹具有不可再生的特点,对于商业地区的历史遗迹,一定要使经济指标让位于文化传统。
“乘”地域特色。山城重庆两江环绕,其特点在于坡多、桥多。阶梯式缓坡深入大街小巷,吊角楼是城市的记忆;江城的特点在于桥多,一桥飞跨南北直达东西,桥是现代城市发展的写照。因此,青石板路、吊角楼等符号是我们这座城市文化的DNA,都应当成为我们城市文化景观的创作元素。
同时,注重“桥都”文化资源的开发。重庆桥多,桥墩多。应当注重对那些钢筋水泥浇注的桥墩的美化,使那些僵硬的水泥柱头也融入城市文化的血脉,变为视觉效果好的景观作品。同样,成都市对立交桥桥面之下的美化就值得借鉴。
四、“除”法———根除“垃圾景观”
树立精品意识,做到城市雕塑的宁缺毋滥是城市雕塑工作者面临的责任。同时,城市雕塑的质量标准与设计者的素养有很大关系。有的设计师缺少人文素养,不把自己当成城市空间和城市精神的阐释者、创造者和艺术家,虽然他们的收入不菲,但与其贡献却不成比例。所以,除根除劣质文化景观作品之外,我们还应当从行业队伍建设入手,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并加大考核力度。
总之,城市文化景观建设工作涉及规划、建筑、园林、文化、艺术等众多领域,具有艺术性和公共性的双重特征,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的系统工程。我们也只有从城市文化建设的角度去思量城市文化景观的建设,才能增加城市的文化归属感,才能使我们赖以生存的空间灵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