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结合二元结构明显的直辖市特点,调整扶贫工作重心,把扶贫资金的50%投向产业发展, 为增强贫困地区自我生存和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发挥了重要了作用,较好地促进了扶贫开发工作健康发展.
一、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更多龙头企业。为给贫困地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重庆市政府对扶持农业产业化
的龙头企业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在国土使用上,企业在尚未确定使用权的荒山、荒坡、荒滩、荒水等“四荒”地上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可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获得最高年为50年的土地使用权;建造温室大棚、临时性畜牧场、饲养场、水产养殖场等非永久性建筑需占用耕地的,只需到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签订复耕协议书,届时按要求恢复成耕地就可以。在交纳税费上,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的企业,给予一定时限减免企业所得税。在出口创汇上,对直接出口的优质绿色产品和加工产品,在享受国家统一退税政策的同时,还制定了重点出口产品的奖励政策。同时,重庆还对龙头企业优秀法人代表和对全市农村产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科技、管理人员,每年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给予科技扶持,做大做强扶贫产业。重庆利用国家科技扶贫资金和市科技扶贫资金,先后扶持了江津区的花椒、石柱县的辣椒、秀山县的金银花、奉节县的柑桔等一批覆盖面广、带动性强的扶贫支柱产业,支持建立了猪、牛、羊良繁体系,马铃薯脱毒中心和中药材制种基地。针对肉牛繁殖率低的问题,我们在扶持彭水县实施提高肉牛繁殖率项目的同时,组织了10期持困村人工授精技术员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同时,为全市特困村购买了26万多册农村实用技术手册。从2007年起,与团市委、组织部一道实施“千村人才工程”,把科学技术知识带到贫困地区。由于有科技支撑,吸引了更多龙头企业到贫困区县、贫困农村投资。
三、加大财政投入,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重庆市投入到产业化扶贫工程上的扶贫资金逐年加大,从今年起,市产业扶贫资金不低于财政扶贫资金的50%,区县也相应加大了资金配套。主要用于建立村级互助资金组织、成立扶贫产业风险基金,支持龙头企业支。同时,尽快建立贫困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协调预警机制和扶贫龙头企业发展与农民收入的连接机制。通过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一方面,让贫困家户真正建立起稳定的收入来源。另一方面,扶大扶强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提高优势农产品的附加值,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四、加强组织引导,企业多模式运作。区县扶贫产业由市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区县政府从基地到加工、销售全程为企业搞好服务保障,并为龙头企业设立市场风险基金。5年内,为14个国贫县和4个市贫县培育1至2个扶贫支柱产业。在产业扶贫的模式上,重庆市按照小规模、大集群的思路,主要采取股份合作、企业(能人)十农户、合作组织(民间组织)3种模式。股份合作式就是贫困村、贫困户以土地、劳力等折股投入开发。企业十农户式就是针对单家独户开发难以解决资金、技术、销售等方面的问题,在产业起步时,贫困村、贫困户只要出劳力或场地,由企业或者是能人带领开发,就可以从中受益。合作组织就是农民自己组织合作社自助开发,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方式,由基地为农户提供技术,合作社为农户提供流通服务,公司经营,效益到户。(市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