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讯 (记者 张 莎)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加强农村社区建设,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将从公共服务、助农增收、志愿服务三方面为农民提供方便。
在政府公共服务方面,我市农村社区将全部建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站),逐步整合政府各类行政资源,引导教育、卫生、劳动就业、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体育、科技、法律、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进入农村,以此逐步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化。
在助农增收服务方面,有关部门将利用农村社区平台,向村民提供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农产品信息服务、农业科技服务、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经济合作组织管理与协调、经济信息咨询服务等各方面服务;培育发展各类农村专业经济组织,提升农民生产组织化水平,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同时,民政部门还将充分发挥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党员、团员、致富能人、老干部、老农民、老模范、老教师和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分子的作用,根据农村社区居民的需要,成立社会互助救助、环境卫生监督、民间纠纷调解、文体娱乐活动、公益事业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生产发展服务、科技致富服务等农村社区志愿者组织,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农村社区还将建立起志愿者注册制度,完善社区志愿者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