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土地、矿产、森林、水电资源以及危害生态环境等6类渎职案件,将成为全市检察院的打击重点。昨日,市检察院表示,从2008年5月至2009年11月,将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的专项活动。同时,成立专门委员会对案件进行评析。此外,公布群众举报电话。这一系列措施,直接针对6类渎职案。
1—4月份 查办50人
据市检察院介绍,去年全市职侦部门共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案件38件39人,其中滥用职权案6件6人,玩忽职守案23件24人,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5件5人,徇私枉法3件3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1件1人。大案28件,要案3人。而在今年1—4月,就查办了43件50人,案件数和人数分别增长了13%和25%。
这类案件已经占了全年立案数的41%。市检察院职侦局局长梁田表示,由于查办渎职犯罪处于职务犯罪的查办薄弱环节,而随着经济的发展,此领域也成为渎职罪萌生的温床。
收紧“口袋” 严打渎职
根据高检的部署,从2008年5月至2009年11月期间,市检察院将开展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行动。
市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院对此类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市检察院结合重庆的实际情况,将重点查办危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电资源等能源资源和危害生态环境等6类渎职犯罪案件。
其中,查处土地、林木和能源渎职犯罪案件内容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犯罪案件,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案件,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犯罪案件,环境监管失职犯罪案件。
从今日起,市民有这类案件的线索可拨打67522000举报,也可通过市检察院互联网站“法律监督网”进行网上举报。(记者 杨宗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