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3月7日《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新华每日电讯记者周闻韬 李晓婷
自动驾驶是体现新质生产力的一个发展方向,对我国科技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随着智驾端到端与多模态大模型技术的持续进步,智驾技术正在加速演进。全国人大代表、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华荣表示,自动驾驶已具备坚实的技术储备与商业化基础,但目前我国涉自动驾驶的标准和法规尚不够完善。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华荣
从其他国家情况来看,自动驾驶立法正从早期探索迈向全面立法阶段。美国自2016年起发布相关指导政策,德国在2021年制定自动驾驶法案,日本也通过修订相关法规推动自动驾驶汽车上路行驶。
朱华荣认为,随着我国自动驾驶技术发展步入新阶段,前瞻性和创新性的标准与法规需要及时跟进。我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尚未放开对自动驾驶的限制,且地方立法和管理未实现统一,部分条款与自动驾驶车辆相冲突,也未对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作明确规定。与此同时,自动驾驶系统准入无足够技术标准做支撑,未发挥引领作用。实现自动驾驶从试点到全面应用需大量技术标准,目前相关标准不够完善。
朱华荣建议加快完善我国自动驾驶系统立法。结合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发展现状,建立责任认定机制,对不同等级和形态的自动驾驶车辆明确责权利。具体可根据不同驾驶自动化等级分配相应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根据自动驾驶不同的应用形态对不同主体分类配置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建立自动驾驶车辆的登记、变更、注销、安全检验、号牌管理等修订;建立完善自动驾驶保险体系、构建多元监管格局。
此外,应加快完善具有引领作用的自动驾驶标准体系。基于我国在自动驾驶技术开发和准入等方面开创性的尝试和成果,推动完善对应的标准体系,包括自动驾驶系统多支柱测试评估方法、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评估模型方法等通用标准,交通拥堵自动驾驶功能及试验方法、代客泊车功能及试验方法等具体产品标准,同时也包括面向研发设计和产品准入管理的测评方法等管理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