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我市召开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推进会,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传递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巡察“利剑”直达“神经末梢”的重要信号,也为我市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按下了“快进键”。
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意义重大。它犹如一把直抵田间地头的监督利剑,既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创新实践,更是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的关键抓手。这项直通民心的工作,承载着千家万户的热切期盼。
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一方面全市城镇化率高于全国近5个百分点,在对社区巡察方面还需探索更多鲜活经验做法;另一方面全市各区县平均有274个村(社区),大幅高于全国水平,在提升全覆盖质效上还需下足绣花功夫。
如何结合直辖市特点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对村(社区)巡察工作体系?市委巡视办副主任李维梁接受记者专访,围绕三个方面对重庆村(社区)巡察工作进行了解读。
精准施策
坚决不搞“一刀切”
问:全市各村(社区)情况千差万别,体量规模大小、矛盾复杂程度等各有不同。如何避免“大水漫灌”“蜻蜓点水”,监督不聚焦?
答:五届市委期间,我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对村(社区)巡察工作。市委出台《重庆市委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关于加强区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把延伸巡察村(社区)纳入整体规划。
六届市委期间,各区县坚持守正创新,全面加强对村(社区)巡察,在力量安排、走访入户、宣传发动、问题解决方面均有一定程度提升。目前,全市已巡察7667个村(社区),发现各类问题7.1万个,同比上届大幅增长,一批巡察推动解决的水电气路网等民生问题入选“巡视巡察推动解决民生实事”十佳案例,成效颇为显著。
要做好下一步对村(社区)巡察工作,应精准把握村级党组织的差异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
据统计,新一届我市对村(社区)巡察总数增长为11253个,其中体量最大的万州区610个村(社区),体量最小的两江新区仅54个社区,要实现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全市平均每个区县要巡察274个村级党组织,整体任务较重,地区间差异较大。
如何把握这些差异,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突出重点地开展对村(社区)巡察,是各区县巡察机构面临的突出问题。从日常掌握的情况看,首要就是对村(社区)进行科学分类,合理采取组织形式。
分类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由乡镇提出初步分类名单,巡察办以乡镇意见为基础,参考相关职能部门意见进行调整,最后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审定。第二种,由巡察办确定若干指标,向相关职能部门收集各村基础数据,通过一定参数或标准,确定初步分类名单,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报党委审定。
有三个变化需要关注:要把握好村级党组织履职重心由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的变化,要把握“一肩挑”政策落实后村“两委”班子运行情况的变化,要把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现形式的变化。
科学组织
坚决防止“面面俱到”
问:越到基层,巡察面临的阻力越大,如何组织安排巡察力量,避免“巡不深”“察不透”等问题?
答:对村(社区)巡察要灵活运用各类组织方式,合理安排、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是指要统筹考虑届内实现全覆盖、现有巡察力量、村级分类情况等因素,综合运用不同组织方式,切实做到优势互补、务求实效;“突出重点”强调的是不搞平均用力,重点村要通过直接巡,确保巡深巡透,一般村要找准主要矛盾,实现有形有效全覆盖。
一般可以采用三种方式。
乡村一体巡有助于减轻对基层的干扰、有助于问题双向印证、有助于乡村共同整改,但对于重点村难以巡深巡透,容易放过一些重大问题,因此适用于体量不大、村情平稳的村,是在时间紧、任务重、巡察力量相对不足等情况下,完成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的主要方式。在具体谋划乡村一体巡时,要真正把村作为独立的巡察对象来看待,保障必要的人员力量和现场巡察时间,不能只是为了印证乡镇的问题,简单到相关村去看一看,蜻蜓点水一带了之。
直接巡村任务安排比较灵活,可以有针对性地选配专业力量,但人力、时间等投入较大,覆盖效率不高,主要适用于人口体量大、资金项目多、矛盾纠纷突出、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是对村(社区)巡察有效覆盖的重要方式。
专项巡村优势在于重点聚焦、打法灵活,但监督面窄,仅关注某一方面,且统筹难、组织时涉及的村数量多、分布广,主要适用于检查重大部署落实、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系统性问题等,可作为对村(社区)巡察的补充方式。建议对党组织软弱涣散、经济发展滞后、基层治理矛盾突出、生态环境承载力大、廉洁风险突出、巡察反馈整改不力的村(社区)采用。
立行立改
坚决避免整改“挂空挡”
问:对村(社区)巡察发现的问题就在群众身边,能不能及时解决,直接关系巡察权威和公信力。如何强化整改实效,贯通做好对村巡察“前半篇”与“后半篇”文章?
答:从实践效果看,一些区县对村(社区)巡察仍然存在立行立改事项范围不清晰、整改责任主体划分不精准、整改监督“挂空挡”、成果运用缺乏力度等问题。发现的问题能不能及时整改、有效整改,能不能让群众看得到、感受得到,直接关系巡察信用和权威。
首先要完善立行立改机制。在对村(社区)巡察时,通过立行立改“短平快”解决百姓身边“小急难”问题,可以提高巡察权威、公信力,快速产生震慑作用,而且能使群众迅速产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目前,各区县对此应用比较广泛。
第二要完善反馈移交机制。从实践来看,对村(社区)巡察发现的问题,涉及的责任主体相当一部分虽然表现在村里,但根子却在上级,我们不能只盯着基层抓整改,需要“机关、基层”两端发力,联动整改。
第三要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对村(社区)巡察整改的内容与各级党组织日常工作高度契合,不能也不是“两张皮”。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站在推动基层治理的高度,抓实巡察整改,真正将对村(社区)巡察整改融入基层治理日常工作、融入落实乡村振兴改革发展大局、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融入村级班子队伍建设。
第四要完善成效评估机制。巡察整改落实得怎么样,最后需要有人来评估、来验收,形成闭环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