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组建基层宣讲队伍2000余支,联合编创宣讲作品6000余部,协同开展宣讲活动3万余场次;开展“川渝村晚”“跨区马拉松”“川渝龙舟赛”等群众性文化活动8000余场次......2024年以来,川渝CP强强联合,率先以“跨省共建”模式,联合开展“巴蜀同脉 文明同行”川渝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创新打造川渝文明实践“一廊四带”,协同奏响新时代西部“双城记”的文明乐章。
川渝一家亲,携手向文明。今年以来,川渝两地以精神文明为抓手组建文明实践新CP,毗邻30个县(区、市)近2400万群众携手共赴文明之约,演绎双向奔赴的浪漫故事。
川渝文明实践“一廊四带”怎么建?
立足区域发展经济圈,因地制宜划分各具特色的文明实践带
两地围绕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资大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川渝高竹新区和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等4个区域发展经济圈,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合理设置了川南渝西、川中渝西、川东北渝北和川东北渝东北等4条各具特色的文明实践带,串珠成链形成1条川渝新时代文明实践走廊。
在线下,川渝两地大力整合两地资源,在4条文明实践带共建一批文明实践广场、新风礼堂、主题公园等阵地,在每条文明实践带联动打造1—2个示范综合体,推动两地文明实践阵地由物理性向功能性转变、由行政区域性向区域合作性转变。
在线上,两地立足现有的“文明进步”“文明兴蓉”等数字化应用平台,打通数据壁垒,开放注册权限,搭建线上阵地“一张网”,构建文明实践跨区融合新场景,跨区注册志愿者达50余万人。
川渝文明实践“跨省协同”如何持续深化?
分层分级,持续扩大共建朋友圈
2024年6月,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巴蜀同脉 文明同行”川渝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年度轮值、挂点联系和结对帮扶等工作机制,明确两省市文明办每半年召开1次省级联席会议,各毗邻区县分别轮流担任文明实践带召集单位,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区域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4条文明实践带相继签署《共建川中渝西新时代文明实践带工作方案》《川东北渝东北新时代文明实践带合作框架协议》等区域合作协议4个,旨在让川渝“一家亲”变成协作“一盘棋”,持续深化共建效果。
同时,两地积极协调川渝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在阵地建设、项目打造、活动开展、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与支持,持续扩大川渝精神文明共建“朋友圈”。
川渝文明实践如何实现“跨区联动”?
用文化添彩百姓生活,让理论宣讲“声”入人心
在队伍建设上,川渝两地通过统筹两地党政宣讲团、高校、智库等专业宣讲力量,以及百姓名嘴、乡贤名人、“川渝好人”等民间宣讲力量,跨区域组建“川渝名师工作室”“川渝文艺轻骑兵”等基层宣讲队伍2000余支,毗邻区县5万多名党员干部和群众志愿者踊跃参与。
在内容建设上,充分利用川渝方言相通的天然优势,联合编创宣讲稿、短视频、思政课等宣讲作品6000余个。创新开展巡回交互宣讲,组织宣讲队伍走进对方辖区,巡回开展“川渝干部政德研学”“党的声音进万家”“成渝之心·理享心声”“川渝故事汇”等宣讲活动3万余场次,用川渝“大白话”向群众宣讲党的创新理论和方针政策,“理响巴蜀”“理响重庆”等宣讲品牌“声”入川渝大地。探索推出“成渝地·巴蜀情”“渝广兴”思政圈、“百千万”爱国行等文明实践特色品牌20余个,开展“川渝村晚”“跨区马拉松”等群众性文化活动8000余场次,不断丰富川渝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行川渝阅读“一卡通”,实现两地129家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
川渝文明实践“CP”如何实战实效?
围绕中心大局,以文明之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在助推经济发展方面,深入实施“文明实践+经济”工程,联建24小时企业社区文明实践基地,打造“文明实践基地+校地企联盟平台”,推动产业共建共兴、市场共建共管、农产品互助互销。今年上半年,成渝双圈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03万亿元,占全国的6.5%、西部地区的30.7%。
在促进文旅融合方面,深度参与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建立文明实践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协同机制,联合推进重大红色文旅共建项目,培育“资足常乐”“遂潼红色景区联盟”等跨省红色文旅品牌,联动开展文艺院团互动演出、“景区惠民游”等文明实践活动100余项,吸引游客超过500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超过300亿元,文旅产业增加值突破600亿元。
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方面,常态开展“春风满巴渝”“德耀巴蜀”等文明新风培育行动,建设川渝首个“妇女儿童维权站”“泸江永荣”家庭教育协同发展联盟以及多个联合调解室,推动矛盾纠纷共解、文明新风共育,毗邻地区群众安全感保持在98%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7%,群众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在近日召开的机关党建协同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上,“‘巴蜀同脉 文明同行’川渝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被川渝省市机关工委联合评选为机关党建服务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双城经济圈建设“十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