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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保护有盲区,如何再上台阶?
2024年08月23日 11:45 来源: 半月谈

  古树是活着的生态遗产,也承载了丰富的文化价值。第二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普查范围内现有古树名木共计508.19万株,包括散生122.13万株和群状386.06万株。

  近年来,全国不少地方对古树实施“一树一策”复壮保护,一批古树得到有效保护,但在部分地区保护仍有盲点,一些古树受到“微破坏”“慢破坏”甚至“保护性破坏”。与此同时,对古树的生态价值研究和利用仍显不足,对其历史文化价值的发掘和转化也不够到位。

  “慢性破坏”时有发生

  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山区古树保护存在薄弱环节。西部某县检察院办案中发现,14名不法分子从2017年5月至2022年1月,在秦巴山区盗挖、移栽黄杨树400余棵,其中树龄超百年的古树14棵,最大的树龄超300年。该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该起案件中,林场盗伐点位周边没有居民,山路缺少卡口,盗伐较难被及时发现,主管部门保护压力较大。

  古树本体和生境“慢性破坏”“微破坏”多发。近年来,由于政府执法力度加强,一些不法分子将对古树的直接砍伐,转为“蚂蚁搬家”式的慢性破坏,如注射药物致古树死亡后,再将古树分段分次砍伐。去年4月,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楠木案,2021年9月至12月,陆某州等人流窜于贵州省剑河县、台江县等地,以切割楠木树块的方式盗取楠木。

  处于人口密集区内的古树,也受到人类活动“微破坏”。一些古树名木树根腐朽、树皮被刮、树干中空,病虫害严重;有的古树名木周边堆积生活垃圾,生存环境恶劣;有的树干上缠绕电线、悬挂彩灯;还有的在古树周边挖坑取土、烧香、烧纸、点蜡烛,甚至倾倒有害废渣废液,影响古树健康。

  部分地方对古树实施粗放式修复,或围绕古树过度开发旅游业,造成“保护性破坏”。重庆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教授杨永川介绍,近几年,一些农村地区依托古树名木搞旅游开发,在古树名木周围铺装水泥砖等,导致地表封实,古树名木根系难以获得充足养分,影响其生长;还有一些地方保护古树名木措施不科学,如修补填充树洞时,选用材料不当,造成树干芯材严重腐烂。

工作人员在野外巡护时查看古树生长情况 姜克红 摄

  系统性、专业性保护存短板

  半月谈记者采访了解到,古树保护系统性、专业性较强,这恰恰是当前的短板。

  部分地区的古树保护存在盲区,主要依托林业等主管部门力量。西部某市林业局工作人员介绍,大量古树分布于交通不便的山区、林场,林业巡护人员相对偏少,巡护力量和覆盖面有限,难以及时掌握古树保护情况。一些古树虽然生长在民居附近,但群众主动保护的积极性不高,部分群众对盗伐、破坏古树的行为不予制止,甚至协助不法分子盗挖、运输古树牟利。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教授刘晶岚说,缺乏对古树长期保护的激励机制等,是导致一些古树名木被盗伐、破坏的主要原因。

  有的地方对古树保护的专业性不足,一些古树长期处于低端养护、亚健康状态。杨永川说,当前古树保护过程中“就树护树”的多,对古树生境系统保护不足。地方上相关专业技术人才也较少,还缺乏专业设备、药物。有的古树迫切需要修复,开展修剪及伤口处理、树体加固、防治白蚁啃食等保护工作,但管护单位由于资金缺口,心有余而力不足。

  相关法规建设滞后,对古树的权属认定不明确,也影响到可持续保护。受访专家表示,针对古树名木保护的全国性法规尚未出台,林业部门在监督执法时缺少依据。比如,我国森林法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如果“零星林木”是古树,该如何认定和处理,法律并未明确。还有一些居民庭院内、耕地内或房前屋后的古树,产权归属是国家还是私人也不明确。由于权属认定不明,当前有些古树保护还停留在挂牌层面,保护责任较难落实。

  此外,据杨永川研究团队分析,我国第一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结果于2005年公布后,2010年开始有较多学术论文发表,主题主要围绕资源数量、空间分布和保护规划,而对其生态特性、文化价值和存留机制少有涉及。我国是全球少数在国家层面完成古树普查的国家,但目前出现“两不靠”现象:一方面对人树关系解析不够;另一方面,古树遗传信息、生长模式以及与生物类群的关系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甚至作为古树定级基础的树龄研究都存在大量空白,深层次机理研究还很不够。

  古树保护如何再上台阶?

  针对当前古树保护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受访基层干部和专家建议加快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古树保护的专业性、系统性。

  首先,细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法律责任,形成依法保护的长效机制。可从全国层面推动古树保护纳入各级林长制督查考核和林长制网格化管理范畴,完善“全国古树智慧管理系统”,确保“落到图上”“责任到人”。同时,强化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持之以恒整治打击盗伐、毁坏古树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与此同时,提升古树研究深度和广度,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提供科学资源。加强对古树生态功能和种群动态的关注,在助力科学保护的同时,释放古树的生态价值。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古树基因资源库,采取技术手段及时留存优质种质资源,为持续挖掘古树生态价值提供基础性支撑。

  此外,将古树的历史人文价值发掘纳入文化保护传承、尤其是乡村文化建设的视野,建立保障机制,组织专业力量挖掘古树背后的故事,传承好以古树为载体的历史文化与生态智慧。

  原标题《微破坏、慢破坏、保护性破坏 古树保护仍有盲区》

  半月谈记者:张桂林 周文冲 周思宇

编辑: 李海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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