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7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集中宣贯系列活动启动
2024年06月28日 09:39 来源: 重庆市经信委

图为活动现场。

  6月27日,《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宣贯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渝中区解放碑举行。

  本次《条例》宣贯采取“主会场+分会场”的形式举办,在渝中区解放碑设主会场,全市20多个区县设置分会场,同步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在主会场启动仪式上,重庆市人大法制工委相关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解读;活动中,还对2023年最受欢迎得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示范平台、服务机构、服务产品进行了表彰,发布了助力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倡议;14个市级部门和单位,共同启动了“一起益企”服务行动。

  新修订的《条例》经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共九章,分别为总则、资金支持、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监督检查、附则。

  据介绍,新修订的《条例》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结合重庆市实际进行了细化落地。同时,《条例》还立足重庆市工作实际,对全市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加快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经验做进行了夯实固化。

  为促进中小企业研发创新,《条例》就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产学研合作,新产品推广等作出了规定,提出“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开展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组织本市中小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用项目交流合作”等。《条例》还提出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体系,引导行业领军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开展数字化转型。

  据介绍,《条例》还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回应中小企业诉求,全面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生态。把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作为重点内容,制定了银企对接、信贷风险分担、直接融资、供应链金融、融资担保等条款;设置“市场开拓”专章,制定了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国际市场拓展等条款;设置了“权益保护”专章,制定了债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投诉维权等条款。

  下一步,全市将围绕《条例》集中宣贯工作,组织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及新闻媒体,通过线上线下专题培训、研讨会、发放宣传册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工作,确保《条例》内容深入人心、《条例》举措落地落实,成为指导工作、助力中小企业成长的制度保障。(韩梦霖)

编辑: 韩梦霖
版权所有 新华网重庆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