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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开展监督检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近日,秀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县爱卫办对辖区内乡镇公共场所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各小旅馆、小理发店、小美容店卫生管理制度、消毒设施、个人卫生、垃圾收集等,主要包含顾客用品用具洗消、场所内禁止吸烟标识及小理发店、小美容店配备皮肤病顾客专用工具箱情况等;是否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开展营业活动,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健全。检查发现,部分单位顾客用品清洗消毒保洁不到位,执法人员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

  针对乡镇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普遍对相关制度要求认识不足的情况,秀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用好“小妙招”,把各项公共场所相关制度及要求编制成方便记忆的“三字经”。例如“从业人,须健康,证照齐,须公示......”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理解记忆和落实。(田鑫)

编辑:张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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