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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古树名木设立“司法守护人”

  8月14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市三中法院联合市高法院、市林业局、南川法院和南川区林业局等9家单位,在南川区启动古树名木“司法守护人”揭牌活动,并发布《加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六条措施》,将设立古树名木“司法守护人”,定期巡查责任古树名木,助力该法院辖区古树名木的常态化保护和修复。

  活动中,各单位负责人共同为千年古树黄葛树“司法守护人”揭牌。南川法院与古树权利人兴南社区居委会签订了《千年古树司法保护协议》。该株千年黄葛树位于南川区南城街道,森林资源普查资料显示,树高17米,冠幅达11米,树龄上千年,现已纳入国家重点保护树木名录。

  随后,市三中法院发布了《加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六条措施》。该措施围绕建立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台账、古树名木司法守护人制度、严惩危害古树名木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联动抢救涉案古树名木、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法治宣传工作六个方面,探索建立辖区内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合理利用古树名木资源,充分发挥古树名木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历史价值、科研价值。

  具体来讲,市三中法院将建立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台账,形成辖区内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信息档案。同时,建立古树名木司法守护人制度,设立古树名木司法守护人,与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辖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助力辖区内古树名木的常态化保护和修复。司法守护人主要组织开展责任古树名木的守护工作,与相关部门协同制定“一树一策”方案,定期巡查责任古树名木、开展专项保护和修复工作,协调解决有关古树名木保护的重大问题等。

  此外,还将及时联动抢救涉案古树名木,在确保证据得到有效固定的情况下,制定科学合理的抢救方案,及时救治、移栽、复壮涉案古树名木。(记者 黄乔)

编辑: 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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