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多地法院下达限制消费令,禁止乘坐飞机,结果,他购买伪造的军官证,希望借此逃避法院的“限高令”。
近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案,冯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对扣押在案的伪造的军官证、军人保障卡及手机予以没收。
2019年至2021年期间,冯某因不履行多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民事案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先后被上海、南京、贵阳、金华、苏州等多地法院下达限制消费令,限制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可冯某工作需要经常出差,为出行方便,自由选择乘坐各种交通工具,冯某花1万多元购买了一本伪造的军官证和一张伪造的军人保障卡,并购买机票出行,不过最终被发现。
法院审理后认为,冯某买卖武装部队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冯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冯某的犯罪情节,不宜对其适用缓刑,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凡是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证件达到2本以上的,就应受到刑事处罚。
对于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老赖”,应该秉承诚信原则,通过自身努力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不是动歪心思,通过购买假军官证企图瞒天过海、蒙混过关,达到逃避其“限高令”的目的,最后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实习生 贺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