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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隆盛镇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现在好了,场镇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有了好转,环境也更干净整洁了,我们的生活幸福指数越来越高了。”7月2日,谈到身边的环境变化,綦江区隆盛镇居民崔元江高兴地说道。

  隆盛镇的变化得益于綦江所推进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22年,綦江区成为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区县之一和全市唯一的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区,隆盛镇成了首个试点镇。

  “区级部门执法‘管得着却看不见’,乡镇政府‘看得见却管不着’。”隆盛镇镇长黄昌平说,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最后一公里”。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乡镇综合执法,首先要解决乡镇(街道)“缺人员、缺装备、差能力、无条件”的难题,使区级执法部门下放的权力事项清单在乡镇(街道)“放得下、接得住”。

  为此,隆盛镇按照“2+5+X”方式组织起一支综合执法队伍,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2”即2名固定执法人员,“5”为5名以执法工作为先、兼顾行政管理工作的不同领域执法人员,“X”为若干名不固定的其他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综治社工、网格员等编外人员也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总数达30名以上。

  与此同时,各职权下放部门明确1至2名业务骨干作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导师,采取“常态入驻+按需入驻”相结合方式,通过现场指导、线下培训、专题讲座和线上课堂等多种形式,指导镇街执法人员办案,持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以确保下放职权“接得住、管得好”。

  截至目前,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城管局、城乡建委、环保局、农业农村委6个部门已将76项权力清单委托该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

  为规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綦江区司法局还建立起“113”“156”执法监督体系,解决“谁来监督、怎样监督”的问题。“11”即街镇司法所设立1个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指导室,制定1套《镇(街)域行政执法办法》监督制度,“3”即扩展延伸了“司法所+区级执法部门+镇人民政府”3类监督主体;“15”即15项监督内容,包括队伍建设、日常执法规范等方面,“6”即专项执法检查、综合执法检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6种主要执法监督方式。

  綦江区司法局负责人表示,隆盛镇的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已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将在全区范围进行推广。

编辑: 韩梦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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