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发布《关于印发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燃气行业(含管道天然气、天然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
整治期间,各区县经信部门将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以燃气非居民用户拉网式再排查再整治为重点,全面检视燃气安全重点任务、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工作。
针对非居民用户,各区县经信部门将组织乡镇街道、燃气专家、燃气经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执法力量,逐街逐店分片包干,对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酒店、旅馆、农贸市场、民宿、烧烤店、大排档等非居民用户逐户排查并建立清单,记录非居民用户基本信息、用气设施信息、隐患信息等。
对于居民用户的排查整治,各企业按照计划性入户检查、高层建筑用气安全“除险清患”、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用户户内管道排查整改等安排,有力有序推进。
对排查出的隐患,燃气企业下达整改通知,逐户明确用户整改责任人、燃气企业和乡镇街道监督指导责任人,并抄送商务、教育、卫生健康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由经信部门交由用户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限期销号。燃气企业负责用户隐患整改过程跟踪督导,及时组织隐患验收销号。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整改仍然无法达到安全用气条件、拒不整改隐患的,依法暂停供气,并通报商务、教育、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处理。对燃气企业未定期开展入户检查、未督促指导隐患整改、未开展宣传教育、应急处置不规范等问题,依法严肃查处。
整治重点如下:
管道及设施。燃气管道穿越密闭空间、被违规占压圈围且未采取安全措施;使用不合格气瓶、连接软管和减压阀;使用非燃气专用连接软管,软管破损龟裂或超过使用年限;用户私接三通、软管超长等私拉乱接。
燃气具。燃气具超期未更换;灶具、热水器无产品合格证书;灶具无熄火保护功能;热水器安装位置、烟道设置不规范。
安全装置。餐饮等单位用户未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安装不规范;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安装未定期校检;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未插电使用等;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信号未接入物业消防控制中心或燃气企业监管平台。
用气环境。用气场所密闭、半密闭且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液化石油气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天然气和其他气源混用;液化石油气气瓶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燃气使用场所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安全管理。非居民用户未落实安全责任人;未开展燃气安全培训教育;未定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未及时整改隐患;燃气企业未落实对单位用户入户检查、指导隐患整改、宣传培训责任和义务;燃气企业检查人员配置不符合规范,未制订一线岗位人员“两单两卡”;液化气充装销售不合规;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未使用;燃气气质不达标;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站内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可燃气体报警器失效。(记者 梁浩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