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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2013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院校,是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计划实施院校、重庆市高水平学校培育建设单位、重庆市文明校园。学校位于重庆市巴南区高职城,占地460余亩,在校生人数近6000人,教职工300余人。学校历经近40年办学发展,秉承“厚德博艺、真诚求索”校训,用情怀立德树人,用责任培根铸魂,用担当成就全人教育,用传承弘扬优秀文化,学生在桃李杯、荷花杯、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赛事上获得殊荣。沈铁梅、蒋勤勤、殷桃、朱晓渔、吕一等优秀毕业生活跃在祖国大江南北文艺战线,学校被誉为“艺术家的摇篮”。

音乐学院是学校重点发展的专业二级学院,拥有四大重点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是市级高水平专业群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中的核心专业之一,含声乐、器乐方向,是重庆市专业能力提升和实训基地重点建设项目。钢琴伴奏专业作为特色专业与重庆市音乐家协会钢琴专业委员会携手共建,是全市高职院校率先成立的钢琴单建制专业。音乐教育专业着重培养“演学教”合一的专业型、应用型音乐师范人才。钢琴调律专业作为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与重庆斯威特钢琴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办学,为培养音乐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提供储备专业型技能人才。

音乐学院自成立以来,师生多人次在全国、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各项专业类赛事中斩获佳绩。由学院教学创新团队倾力建设的《巴渝民族民间音乐》《声乐》慕课课程成为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全民艺术普及课程高校建设项目;《视唱练耳》课程荣获重庆市线下一流课程;《钢琴演奏》课程立项为重庆市2021年高校程思政师范建设项目,并获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称号,入选2021年全国行指委“学党史迎百年”课程思政展示项目;2021年获重庆市第二批版权研究基地;大学生团队实践扶持项目“文艺兴村巴渝音乐艺术乡村品牌打造计划”入选文化和旅游部2022年度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

目前,音乐学院建有大师工作室5间,拥有施坦威9尺演奏三角钢琴的专业音乐厅1个、实训剧场1个、学术交流厅1个、专业琴房近200间。建立了稳定的校外共建专业实习实训基地9个,并与国内外专业院校、行业有着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逐步凸显出学校依托行业办学的优势与领先地位。同时,音乐学院为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西部分院、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全国文化干部培训基地提供了优质师资力量与教学资源。

音乐学院以“开放办专业,专家建专业”的发展理念,面向世界、全国及行业,吸引了毕业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西班牙阿拉贡高等音乐学院、白俄罗斯国立音乐学院、意大利米兰大学、美国波士顿大学、美国伊利诺伊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等院校的优秀音乐专业教师、专家加入各专业教学团队,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31人,副高及以上(含一级演奏员)职称16人。

“音乐学院是一个音乐大家庭,合唱团、民乐团、交响管乐团,大师课、音乐会、音乐分享交流会、音乐之旅采风活动、中外艺术交流活动、市内外权威赛事平台等是音乐学子不容错过的驿站!”音乐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学院将致力于成为重庆最亮丽的高校音乐名片,创建市级乃至西南地区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

“五年一贯制”是初中起点高职专科教育,招收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中考学生达到录取成绩后,进入学校学习,接受一贯制的培养。学生学业期满,获得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生所获学历为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修业年限注明“五年一贯制”字样。毕业生具有继续接受本科以上教育的资格。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学生五年均在同一所学校学习,学校采用“3+2”的培养模式,前三年制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进行,后二年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的高职专科纳入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前三年主要学习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课和三年制中职专业课,第四年学习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的公共课和专业课,最后半年由学校安排参加实习实训。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自进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以来,经过多年的探索创新和艰苦努力,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显现出一定的优势,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初步走出了一条具有重庆特色的五年制高职发展道路。

五年制高职是以大学专业学历层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培养目标、招收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实施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融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于一体的职业教育。

发展五年制高职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有利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满足学生发展需求;坚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有利于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和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坚持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有利于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坚持改革创新,有利于形成五年制高职优势特色。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承担重庆市五年制高职办学任务,承担对五年制学生的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提出办学规划,指导和组织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制订专业教学计划,提出专业(分院)招生计划,配合市职能处室和评估院做好专业评估工作、分院考核工作。

学校大力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订单培养;大力推动教师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聘请行业、企业具有较好理论基础、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积极吸收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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