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封特殊的信件,寄件人是一位刚刚拿到执行款的申请人武某。
当事人给法官写的感谢信。大足法院 供图
他在信中写道:
“……感谢法院各位工作人员,你们不马虎、不拖拉,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让我感受到了保障和安心,正因为有你们,我们老百姓能够安居乐业,平稳的生活……”
原来,申请人武某2021年时,因借款合同纠纷,将被执行人蔡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武某胜诉。但判决书生效后,蔡某未能履行判决书要求的义务,武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执行后,经调查,蔡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执行法官决定带领执行团队前往蔡某所居住的成都市进行当面沟通,劝说其主动履行执行义务。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车程,终于见到了被执行人蔡某。见蔡某年纪小,执行法官指派与蔡某年龄相仿的法官助理进行沟通,劝说其主动履行义务。第一次沟通结束后,被执行人同意先履行一部分义务,并与被执行人签订协商条款,约定剩余款项今后分期付清。
但一段时间以后,被执行人仍然未按照协商条款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再次联系执行法官,随后执行团队第二次前往成都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见被执行人仍然不愿执行剩余案款,执行法官严厉告诉其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
最终,为避免法律的严惩,被执行人联系其家属,将剩余案款履行完毕,此案得以顺利执结。申请人遂向大足法院邮寄前述感谢信。(戴东妤 李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