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称,此举是为减少现金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
重庆商报讯 (记者 周尚斗 实习生 涂潇 杨菲) 今年起,我市147家市级行政部门全部推行公务卡结算。昨日,市财政局称,据《重庆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同一持卡人单笔消费不能超过2万元。此举是为减少现金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
据了解,《重庆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是7月30日颁布执行的。市财政局官员说,公务卡的信用额度,原则上每张不超过5万元、不少于2万元。公务卡原则上不允许透支提取现金。持卡人在执行公务中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透支提取现金,要经单位财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透支提现业务,透支产生的手续费和利息由持卡人个人承担。
公务卡的同一持卡人信用消费单笔原则上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月支付信用额度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工作中有特殊需要,应分次支付或于当月及时报销后,再行支付。
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支付需要时,持卡人可提前向单位财务部门提出申请,发卡行根据单位财务部门的有效证明增加持卡人授信额度,增加的额度数和使用期限等具体事项,按照发卡行有关规定执行。
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消费支付结算业务。但个人消费由持卡人负责还款,承担利息,不允许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单位也不承担个人消费行为引致的一切责任。
市财政局官员提醒,严禁预算单位将非本单位职工纳入公务卡管理范围、违规办理公务卡报销业务或查询、泄露本单位公务卡持卡人的私人消费信息;严禁持卡人违规使用公务卡、恶意支付或将非公务支出用于公务报销;严禁发卡行对外泄露与公务卡有关的各种数据资料。一旦违反规定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