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最先在全国推出行政执法礼仪规定 不得使用侮辱歧视性语言 严重违规者要吊销执法证

执法和彬彬有礼并不矛盾。市政府昨日公布的《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试行)》中,专门开辟了行政执法礼仪章节,在全国率先对行政执法人员做出执法礼仪规定,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举止端庄、衣着整洁、态度和蔼,不得使用侮辱歧视性语言。严重违规者,要吊销执法证。
据悉,该规范将在明年1月1日起实施。
行政执法和凶巴巴说再见
站到,站到!喊你,你耳朵聋了!不听,老子弄死你!飞起一脚,背篓摊摊滚多远……在以前的行政执法中,此类凶巴巴的言行,并不少见。市政府昨日公布的《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试行)》这部政府令中,就专门对执法人员从着装、语言、行为举止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行政执法从此和凶巴巴说再见。
市政府要求我市8万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时着执法服装、衣着整洁、标识齐全,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做到行为规范,不得有饮酒、嬉闹、赌博等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应当用语文明,不得使用侮辱歧视性语言。在执法过程中应当讲普通话,用普通话沟通困难的,可以使用当地方言。
严重违规者吊销执法证
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士表示,执法人员执法礼仪不规范的,可向执法人员所在执法部门举报,也可向政府法制和监察部门举报,对情节轻微的由所在行政执法部门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同级政府吊销执法证。
不能停水电气进行迫使
拆迁户不搬房,就采取三停措施——停水、停电、停气,让你不得不搬,这种行为在《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试行)》被明确叫停。据规范,行政执法机关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方式迫使行政相对人履行行政义务。
同时,规范还规定,除了情况紧急或者行政相对人同意外,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和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不得滥用
规范规定,行政执法机关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可以依法实施行政强制,但行政强制不得滥用,如果实施非强制性管理措施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强制。
据悉,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主要包括查封;扣押;冻结;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规范规定,选择何种强制方式,以最小损害被强制人的权益为限度。记者
金蓉 实习生 刘茜 黎胜斌 汤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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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6名公务员不称职被降职
市人事局昨日介绍,去年12万公务员考核,优秀者1.7万人,36人不称职被降职。
全市2007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于日前完成。据市人事局统计,2007年,全市应参加考核公务员119279人,实际参加考核119264人,参考率达99.9%。
市人事局昨日通过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了考核结果,绝大多数公务员称职,为99414人,占83.35%;17444名公务员优秀,占14.62%,基本称职22人,不称职36人,未确定等次2348人。
据介绍,2348名未确定等次的公务员包括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病假、事假等超过一定期限的公务员,有这些情况的公务员只考核不确定等次。
被评定为不称职的36名公务员,有的业务素质较差,有的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有的工作责任心不强,有的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有的甚至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据《重庆市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降职。降职后,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另外,市人事局介绍,去年共有16名公务员辞职,共辞退公务员16名。 (记者 金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