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五四青年节,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14至28周岁的青年可放半天假。目前,我市这一年龄段的青年有700多万人。但记者调查发现,这半天假很少有单位执行。
据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工作人员介绍,昨日接到20多起咨询电话,主要询问“青年节是否该放假?”、“是否应强制单位放假”等内容。工作人员称,很多
学生都对放假期望很高,认为非要在家里休息才算放假。其实,很多学校都是以搞活动的形式来庆祝。
记者随后调查了部分企事业单位,发现放假情况不一。在团市委机关,28岁以下的工作人员昨天都休息了半天;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小林说,工作岗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万一有群众来办事,就要让群众跑二趟,所以单位没有放假;而部分外企和私企,也鲜有放假的事例。
按照14至28周岁的放假年龄界定,绝大多数中学生和大学生都可以享受半天假。然而据记者了解,这一规定学校执行起来也有难度。某重点中学副校长坦言,马上要高考、中考,放假将影响教学计划。渝中区实验一小负责人表示,该校有30%的老师未满28岁,但老师放假让学生也跟着耍,显然不现实。同时,除重庆师范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重庆交通大学等外,多所高校也没放假,但都举行了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
团市委有关人士称,虽然没有强制措施要求必须放假,但符合条件的青年都应当合法享受节日休假的权利,无论是学校、机关、部队,还是企业、公司等单位都应执行。
记者 何英
“五·四”加班没有加班费
28岁以下员工没耍成“五·四”青年节,有没有加班工资?这个问题成了部分加班青年关注的热点。昨天,市劳动局官员和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都说“没有”。
昨天下午,解放碑一家广告公司员工李林称,他们公司28岁以下员工有七八个。因这段时间一直在忙一个重大策划方案,所以昨天青年节的半天假没耍成,不知道这半天的工作能不能按300%算加班费。
市劳动局工资处工作人员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五·四”青年节这天,可以根据工作情况,安排28岁以下青年休息半天。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没有加班工资,也没有补休,但应当支付正常的工资报酬。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昊称,根据国务院今年1月1日实施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里没有“五·四”青年节,只有在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里,劳动者加班才能够享受加班工资待遇。所以在青年节、妇女节这些部分公民的节日里上班,都不享受加班工资。
记者 罗彬